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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鼎韦鼎览状

  韦鼎任光州刺史时,有个人外出做客,与主人家的妾私通。等到他回去,妾偷了珍贵的财物,在夜里逃亡,不久被人杀死在草丛之中。主人家知道客人与妾私通,于是控告客人杀害了妾。县吏经过审问,全部掌握了客人与妾奸通的罪状,便断处客人死罪。案子审理终结,上报州府。韦鼎看了案卷,说:「这个客人奸罪是实,但是并没有杀人。乃是某寺的僧人诱骗妾偷盗财物,然后命令寺奴杀死了她,赃物现在某处存放。」当即释放了这个客人,派人去捕捉僧人,同时查获了赃物。从此辖境内秩序整肃,路不拾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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韦鼎简介

南北朝·韦鼎的简介

韦鼎 韦鼎(515~593)字超盛,京兆杜陵(今陕西省西安东南)人。梁时,累官至中书侍郎。陈时,官为黄门郎。陈宣帝太建年间,为聘周主使,累官至太府卿。陈亡入隋,授任上仪同三司,除光州刺史。史称韦鼎...〔韦鼎的诗(2篇) 韦鼎的名句(2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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