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风五首·其三
木从绳则正,薪受斧乃析。
轻重平以衡,长短度于尺。
规矩制方圆,绳墨司曲直。
浣布须赖灰,攻玉必资石。
金就砺方利,火被水斯熄。
凡物有相制,用之在人识。
译文与注释
注释
1. 押词韵第十七部 出处:御选明诗卷二十一
上一首: 吕原《古风五首·其一》
下一首: 吕原《古风五首·其五》
木从绳则正,薪受斧乃析。
轻重平以衡,长短度于尺。
规矩制方圆,绳墨司曲直。
浣布须赖灰,攻玉必资石。
金就砺方利,火被水斯熄。
凡物有相制,用之在人识。
注释
1. 押词韵第十七部 出处:御选明诗卷二十一
上一首: 吕原《古风五首·其一》
下一首: 吕原《古风五首·其五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