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音ㄨㄤˊ 一ˋ
亡佚
词语解释
亡佚[ wáng yì ]
⒈ 散失。
引证解释
⒈ 散失。
引章炳麟 《文学总略》:“《汉高祖手詔》、 匡衡、王凤、鎦隗、孔羣 诸家奏事,书既亡佚,復传其録。”
田北湖 《论文章源流》:“今民史亡佚,国史亦残缺不完。”
分字解释
- 王穉登所辑《虎苑》一度被认为亡佚,因此一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。
- 单行本数量多,最初基本上属于稿本或手抄本,但这些稿本现在均已亡佚。
- 这可悲的结果:许多传统文化的标识仍在日本社会中被见证,却已在中国亡佚。
- 齐、鲁、韩三家《诗》是汉代重要的《诗》学著作,魏晋以后逐渐亡佚,今仅存《韩诗外传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