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功补过
拼音jì gōng bǔ guò
解释
谓计算其功绩以补偿其过失。
出处汉·荀悦《汉纪·元帝纪》:“齐恒先有匡周之功,后有来项之罪,君子计功补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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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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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功补过 | 汉·荀悦《汉纪·元帝纪》:“齐恒先有匡周之功,后有来项之罪,君子计功补过。” |
以功补过 | 《云笈七签》卷九十三:“追悔既往,洗心自新。虽失之于壮齿,冀收之于晚节。以功补过,过落而功全;以正易邪,邪忘而正在。” |
将功补过 | 《晋书 王敦传》:“当令任不过分,役其所长,以功补过,要之将来。” |
补过拾遗 | 《汉书 汲黯传》:“出入禁闼,补过拾遗,臣之愿也。 |
补过饰非 | 清 袁枚《随园诗话》第16卷:“文士笔墨,为人补过饰非,往往如是。” |
计功行赏 | 韩非《韩非子 八说》:“计功而行赏,程能而授事。” |
计功谋利 | 明·钟士懋《送郑先生之昌国训导序》:“以其计功谋利之心,而任之以正谊明道之责,譬犹建樛屈之木,而为测景之表。” |
计功量罪 | |
计功受爵 | 三国·魏·曹操《让九锡表》:“量能处位,计功受爵,苟所不堪,有殒无从。” |
计功受赏 | 《淮南子·人间训》:“是故忠臣事君也,计功而受赏,不为苟得;积力而受官,不贪爵禄。其所能者,受之勿辞也。”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》:“其南部斩首获生,计功受赏如常科。” |